洪清海
[ 2013/02/04 ] 年金改革面面觀系列3

年金改革面面觀系列3
【洪清海/本會顧問】
 
勞保改革與負擔比例
 
本人曾以專家身份代表工會參加行政院的改革座談會,席中工商團體的代表強烈主張,如果提高費率,就應相對提高政府與勞工分擔比例,最好是442,否則企業無法負擔,造成被迫出走,最終勞工失業云云。
 
對於企業要求改變勞保費分擔比例一事,本人並不意外,這已是資方老調重彈,本人認為年金改革核心在收支平衡,是開源節流的問題,與保費調高有關,卻與分擔比例無涉,因此根本不相信政府會橫生枝節,擅動分擔比例。改革方案證明我的判斷無誤。只是,我沒想到民進黨的版本會出現640的協商版本。
 
對於江院長以重話抨擊民進黨「逼勞工去死」的舉動,我只能說民進黨太過算計,弄巧成拙,給執政者一記重擊的機會。不管民進黨事後如何自圓其說,都無法掩飾其草案之謀略,主要目的於如何從中得到利益,討好勞工,討好企業,討好對執政不滿的族群,為將來執政吸納能量。而江院長的重話,其實也只是政治語言,並不能因民進黨的失誤而合理化政院改革版本。換言之,勞工不接受行政院的版本,是因為改革內容不當,並不會因為民進黨版本的某些主張比政院版本差,而改變立場。
 
平實而論,勞保費調至19.5%,企業的負擔最重,企業的反對聲音一定會提高分貝,為改革投下變數。而勞工擔心企業轉嫁,或讓低薪化一直延續下去,這也是夢魘的開始。會不會擦槍走火,衍生負擔比例的調整,值得關注。
 
從另一角度思考,如果投保薪資要調高,必須來自企業調薪,但保費調至19.5%,意味企業用人的成本提高,壓縮其調薪的空間與意願,這也是事實。所以,如果勞工期待投保薪資從43900元調高,機會將會愈來愈低。
 
值得注意的可能發展,是超過現行投保薪資最高等級後,保費勞資分擔比例酌予調整,或許才是勞資雙贏的發展路徑,也符合民進黨所謂的「世界潮流」。畢竟勞工退休所得要提高,除了替代率不能下修或打折外,投保薪資的調高也是關鍵。在公務員年金投保薪資上限浮動,自負比例亦調高的狀況下,想拉近行業差距,勞保也必須有相同的機制,否則差異會愈改愈離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