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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28 ] 如何促進國際勞動組織的團結及呼籲

            如何促進國際勞動組織的團結及呼籲
【胡和澤理事長/中華民國營造業總工會】
 
於2008/10/17香港沙田舉辦BWI亞太地區區域研討會及區域委員會專題報告
 
各位好,非常榮幸可以參加亞太地區此次的年度大會,非常感謝各位!我們參加國際組織目的是一致的,是為了要爭取我們彼此之間共同的理想,我們的理想如何實現,唯有靠來自全世界各國的工會領袖集思廣益。今天,我有幸代表中華民國的台灣來參與此次的盛會,並代表香港、韓國、日本、蒙古作一個小組的報告。首先就香港以及台灣小組討論的綜合,由於各國的特性未竟一致,就大韓民國在工運上的成就,在座各位相信大韓民國在工運上的力量,非常值得肯定與重視的,有感於大韓民國在政策於執行上,勞工界的領袖都表達了他們的看法,促使韓國的政府不敢輕視勞動者的聲音。至於,大日本國在於我們亞太地區可以講是在於有關安全衛生、與法規訂定都較為齊全,納與我們小組的討論,側重在工作環境的維護,如何促使資方重視工安事件的發生,以及不要因為減少成本,而忽略勞動者身心安全的重要性。當然,希望在國際組織的架構上,促使各國間達到一定的水平,才是我們大家要來集思廣益。
 
其次有關如何促使國際間的力量,能夠延伸到各國特殊上的要求,這是一個非常大的課題,如何強大組織以及有自我展現理想的能力,唯獨靠大家共同團結努力。
 
一、檢視我國公共安全問題並借鏡實施完善之國家
就過去的缺點以及過去的反省,小組認為唯一重要的是改善工作環境,也就是工安事件的維護,如何有潛意識地表達我們在工地上,預知危險的能力,就靠我們各位在座的勞工領袖來呼籲各地所屬的會員。
 
尤其,我們所強調有關於無一定雇主的勞工、職業性的勞工更需要有我們獨立自主的判斷工地上的安全衛生,觀念及精神一定要重視它,大日本國在我們小組所提出的有關與政府協商在公共安全條約上的訂定做的非常好,值得我們大家所效法,在大日本國勞工的領袖努力下,成果值得大家給予肯定。
 
二、如何保障國內勞工的權利並參與其他國家之辦法
再來就是有關各國的立法,如何周全、如何保障實際各國內勞動者的權利之維護。
昨天小組香港所提出的有關於立法上沒辦法配合,這一點我們小組認為非常遺憾,就我在中華民國的台灣,對勞動者法規的訂定較為齊全,尤其有勞工保險、退休制度以及勞基法的保障,這點值得我們大家互相經驗的分享。
 
至於香港與台灣昨天在小組所提出的穩定就業及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維護,跨國公司是否能夠透過國際組織給予壓力,給予重視該輸出國勞動者的權益,這是非常必要的。以及各國勞動者心聲的表達,可否給予國際間的響應。
 
昨天在香港的幹部提出,有看到其他國家勞動者有所不滿時,在香港可以帶起很多的群眾,向其國在香港的領事館提出他們心聲的表達,這是我值得學習。
就香港以及台灣小組所提出的,香港運伴車,他們不平等的待遇,經過他們發動罷工的爭議,使其資方重視。
 
就香港以及台灣小組所提出的,如何維護會員人數的增加、以及會員人數的蓬勃發展,不外因為老化、斷層,而我們的會員會流失,唯一的重點是要有誘因存在,當然香港的勞動團體,不只在勞動團體的維護,同時在環保意識的提升,見解的表達也感受良多。
 
三、對未來的展望及策略之謀定
至於未來的展望以及策略的考慮,我們小組所提出,在香港方面,希望法律能夠強調自雇者,所謂自雇者,在台灣是屬於自行作業,也就是無一定雇者的職業勞工,這個定義如何用法律來給予補強以及肯定,我們小組昨天講的,香港方面有一個觀念是要唱衰政府,在我們台灣這是行不通的,我們是希望大家能坐下來集思廣益,共商對策,來達到我們的理想目標。
 
昨天也提出來,香港勞動組織的經驗,禮頓公司的談判失敗,禮頓公司沒有重視該企業跨國組織在香港對於勞動者的剝削、壓榨,不重視我們勞動者的權益,這需要靠我們BWI在國際上給予援手、以及支援。香港的勞動組織也希望透過法律的訂定,就集體的談判,所謂的協商權以及爭議權、罷工權都應該立法規範,使其保障勞工權益,有所維護。
 
總歸一句,在座各位來自世界各各角落,都代表各國勞動組織的特性,至於齊一見解能否適用於各國特殊的需要,是值得我們大家利用此次的研討會充分交換意見,來促成齊一的理想,使各國際都達成其理想。
 
今天我們有幸團結在BWI的組織之下,大家非常不簡單才有這個機會在一起,希望大家能夠同提出我們的理想,來透過國際組織的力量,來促使各國際間的勞動組織體權利的維護、以及我們安全上的要求、以及資方不要為了賺錢而忽略勞動者的身心的安全。以上為本人非常榮幸的代表各個國家就綜合座談所討論的結果,不成熟的淺見、不能表達我內心的希望,尚望各位在座不吝指教給予支持,給予勉勵,最後祝各位各國勞工運動昌隆。堅持到底,愛拼才會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