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論述
[ 2010/05/14 ] 排除在906萬2169人之外的行業─褓姆與照護服務

    排除在906萬2169人之外的行業─褓姆與照護服務
【陳慶才/台南市總工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辦理產業人才方案多年,深受好評,方案區分為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前者為產官學辦理,後者為在職勞工(工會)辦理,二者有明顯區分。但職訓局卻於日前另立一個照顧服務職類-保母職業訓練,並編列名為「臺南職業訓練中心99年度補助辦理照顧服務職類-保母職業訓練作業手冊」。視其內容,幾乎把目前最需要受到照顧及訓練的褓姆與照護服務的勞工完全排除在外。對於褓姆與照護服務之勞工極為歧視及欺壓。
以褓姆業之勞工申請辦理褓姆專業訓練,並為考取丙種證照提昇自主學習為目的之過程,這三年來,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因職訓局變本加厲之趕盡殺絕而不得不公諸於社會,並接受社會公評。
早在961213日褓姆工會在台南市總工會及蔡旺詮議員陪同下拜會台南市社會局,社會局說褓姆要辦理褓姆訓練及考領丙級證照必須要內政部兒童局同意才可以,此規定褓姆並不了解,但願依規定辦理,可是全省已有十縣市均有辦理訓練了,復於97131日再度為了褓姆核心課程之訓練課程向台南市社會局陳情,課程訓練除了要通過社會局這一關外,還要得到內政部兒童局之同意才可以向職訓局申請辦理「提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職訓局之計畫前提是先要通過TTQS(國家訓練品質系統TTQS(Taiwan Train Quality System)),內政部規定還要訓練126小時以上(含學科及術科),取得結業證書外,必須要再得到縣市政府核發之結業證書,再依此證書向職訓局報名褓姆人員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通過學科及術科考試後才取得褓姆丙級證照,爭取過程中,受到社會局之不配合,推給內政部兒童局,指是兒童局不同意的,經賴清德立委之協助了解,才知是社會處給內政部之公文出了問題,社會處在公文中指出;台南市目前已有崑山科大及中華醫大在辦理褓姆課程,是否有需要增加褓姆工會辦理等………………..。文中並沒有要給褓姆工會辦理訓練之意思,因此內政部兒童局當然不會給台南市褓姆工會辦訓了。但台南市社會處認為他們不是辦訓單位,仍不願發給結業證書,為了解決此問題,225日褓姆工會溫月桂常務理事在台南市總工會林勝男、總幹事陳慶才及林美燕議員、蔡旺詮議員之協助下,向市長許添財先生當面陳情,市長找來了行政管理處陳處長(原法規處),當埸詢問發給結業證書之適法性,經陳處長說明並沒違法,市長當埸指示:若未違法就應給予褓姆方便,會議二分鐘結束,其效率之快讓人感受深刻。但社會處仍不願給褓姆辦訓,要求褓姆必須要經過審查才可,48日並打電話給台南職訓局詢問審查之過程,連職訓局也感到莫名其妙,褓姆工會已通過非常嚴格之TTQS審查,且已取得資格,難道社會處會比職訓局還要嚴謹嗎?430日內政部兒童局終於退件了,經本會了解,社會局附了一些不相干之資料給兒童局。經賴清德立委之協助了解,才知是社會處給內政部之公文出了問題,社會處在公文中指出;台南市目前已有崑山科大及台南科大再辦理褓姆課程,是否有需要增加褓姆工會辦理………………。文中並沒有要給褓姆工會辦訓練之意思,因此內政部兒童局當然不會給台南市褓姆工會辦訓了。52日在蔡旺銓議員及林美燕議員陪同下向社會處抗議,社會處答應三日內解決此一問題並改由別人辦理褓姆之結業證書問題。一直到64日經過半年的奔波及努力,褓姆核心課程終於過關了,並在628日比預定開課延誤了近三個月開課,其過程真是百感交集。
經歷了這麼辛苦的過程,以為此後可一帆風順的安心辦訓,但人算不如天算,98年開始申請勞工自主學習方案,社會局又要褓姆工會從新來過,為此總工會與社會局槓上了,彼此鬧得很不愉快,導致內政部也對褓姆辦訓有意見,必須要地方政府同意才可讓褓姆辦訓,因此在983月份請議員與社會處溝通,甚至於320日請市長室范主任出面協調,並在42日向賴清德立委陳情,復於47日在法院群賢樓由侯彩鳳立委召開褓姆核心課程及看護照顧核淮程序問題公聽會,職訓局本身沒有問題,但內政部堅持己見,經溝通後,只要地方政府同意就可辦理,但眼見辦訓開辦日期已迫近了,兒童局當場去電給台南市社會局,請同意先辦訓再補件。
像流水帳般的將經過寫出,主要是將褓姆為了辦理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刁難之事實呈現,而且辦理了三年,招生需求及辦訓成績非常傲人,考照率幾達百分之百,遠比學校好,如此認真辦訓的單位並沒有得到認同及支持,反而遭受到社會處及學校聯手排斥,職訓局配合當幫凶,排除了褓姆及看護之辦訓權,甚至連受訓權也遭剝削,每班僅限十分之一在職勞工可受訓。
為了爭取公平的受訓及辦訓權利,我們於 201047 於台灣總工會代表大會會場當面向王如玄主委陳情褓姆遭受職訓局不公平對待情形,職訓局首先將人時成本由135/人調降為90 (1),讓褓姆無法辦理提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主委答應要了解後為我們處理,411日在高雄義守大學參加勞委會辦理講習,再度向職訓局郭副局長及侯彩鳳立委當面陳情,郭副局長指示會派人與我們協商,這次是真的有派人向我們「布達」更進一步的命令。413日勞委會訓練發展組鍾組長錦季南下開會順便會面,與陳科長、蔡主任素芬向我們告之(不是協商),不但不僅人時成本降為90元,更變本加厲的於414日作成決議不准褓姆參加職業訓練,且已完成一本厚達86頁之99年度補助辦理照顧服務職類-保母職業訓練作業手冊,效率之好且快讓人不禁大為讚嘆不已,可見原先就已設計完成,對全省數十萬褓姆及看護趕盡殺絕!
台南市褓姆工會已辦理了三年,成績及考照率遠超過大專院校,我們不了解職訓局為何如此刻薄對待我們及偏袒學校,吳敦義院長於24日對毛治國說:官員對民眾權益沒有同理心,不適合在和民眾權益相關的職務(2) 。對於職訓局枉法之事實說明如下,我們懇請主委調查事實真相,並協助我們,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1、職訓局辦理產業人才方案,分為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前者為產官學辦理,後者為在職勞工(工會)辦理,二者有明顯區分。參加條件為15歲以上65歲以下有勞保身份之在職勞工均可參加,工會只要通過嚴格之TTQS就可申請辦理,每位勞工可接受三年五萬元之各種訓練。
2、學校辦理之褓姆訓練為「職前」訓練,通常是指失業勞工(可能没有勞保身份),而褓姆工會是辦理「在職」訓練,二者有極大差異,但職訓局不但將人時成本由135元降為90元,技術性故意讓褓姆工會無法辦訓,更變本加厲的,在我們向主委陳情中,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法,於414日迅速的將我們排除,要求與學校相同之條件,且每班僅限三名(10%)在職勞工可以報名,其餘90%為失業勞工。
職訓局可能會向王主委報告並沒有排除褓姆工會勞工,但將褓姆工會勞工與專案毫不相關的學校湊在一起,且依學校之條件來辦訓,工會根本無法申請,且規定在職褓姆僅可10%(一班僅3人可參加)。
3、學校講師定位為內聘,每小時800元,褓姆工會辦訓為外聘教授,每小時1600元,且學校設備為現成教室,不必增加成本,工會每場次為2500元,根本無法相比,再說辦理褓姆班課程必須完全照內政部規定126小時以上,課程內容為專業課題,不是一般人可以授課的,必須是大學教授才可擔任講師。褓姆工會訓練人時成本降低,單是付講師費就去掉三分之二了,其他就不用說了。
4、講師一小時1600元,不值得嗎?俗稱「台上一小時,台下十年功」,對一個講師而言,要講一小時課必須準備多少資料及講義,一小時1600元會太貴嗎?同樣的內容,不知勞委會為何區分為內聘800元外聘1600元,單是講義編寫就要數百頁,且沒有撰稿費,建議取消此一不公平現象及對講師的一個尊重。
5、政府辦理勞工自主學習方案,規定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勞工均可享有三年五萬元之訓練,且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六條規定政府應編列經費,辦理各項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再就業訓練,為何獨排褓姆不可辦理訓練?且參加者必須為職前訓練,在職勞工僅可10%(三人)參加,明顯就業歧視。
6、學校辦理職前訓練大都為失業勞工,並無勞保身份,也不可參加褓姆工會之訓練,職訓局告訴我們學校召收對象為失業勞工,但事實上社會局告訴我們,學校召收對象卻大都是在職勞工,且學校於98年二家學校僅核准一班,99年度沒有核准半班褓姆訓練班,是因辦訓成績不好或需求不大?且原先學校是定額補助每人4000元,不給褓姆辦訓後反而增加給學校每人6000元,是否有圖利學校之嫌?
7、職訓局稱接受學校及社會處之建議,來決定褓姆勞工之權益,這是很荒謬之事,且没有讓工會參與,我們不盡要問,他們有何權利決定褓姆之受訓權?
『國家獨占了決定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人民的權利(3) 。我們不知政府依據什麼規定,將褓姆及看護排險在906萬名勞保被保險人之外?我們向王主委當面及書面陳情,但並沒有得到任何書面回應,我們要問,何以所有被保險人均可辦訓及受訓,為何僅將褓姆及看護排除?她們為何受到歧視、剝削、打壓?我們將褓姆及看護的心聲說出來,希望能得到職訓局的回應及解決。
 
註1: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03.10職訓字第0990110283號函,將原本人時成本由135元減為90元,等同每班減少約20萬元,讓褓姆人員無法辦訓而知難而退。
2:見2010.02.04蘋果日報A10版。
3:此處參考1999.04.14發生於日本山口縣光市木村彌生與11個月嬰兒遭未滿20歲少年福田殺害,被害人家屬木村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