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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清海
[ 2009/07/31 ] 從「去管制化」(deregulation)看法國工時變革

【洪清海/本會顧問】

2008年7月24日法國國會通過法案,准許企業經由勞資協商訂定新的工時與加班制度,不必受法定每週35工時上限之限制。此一重大工時變革,被視為法國總統薩柯奇(Nicolas Sarkozy)經濟現代化政策的勝利,也是歐洲工時彈性化與延長化的重要指標,而其顯示「去管制化」(deregulation)的意涵,備受國際勞工運動組織的關切,對國內工會運作也有一定的啟發與警示作用。

如眾所知,法國對縮短工時一向走在國際社會之前,早在1987年,法國的法定工時即為39小時,事隔30年,至今仍是各國難以企及的勞動基準。1997年社會黨執政,由國會強行通過每週35工時,經過二年試行後於2002年全面實施,更是引起國際側目。法國超低工時,不惟勞工深以為傲,至今幾乎成為法國人民工作與生活的節奏。然而面對全球化的經濟競爭,超低法定工時被視為阻礙法國企業發展的最大石頭,也是被歸責為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元凶。法國大型企業早在數年前即經由與工會協商,以支付加班費方式延長工時,法國政府並未以公權力加以干預。此次國會放寬限制,其實只是將脫法事實合法化與公開化而已。應予釐清的是,此次法國工時的變革,並未修正法定工時,而是准許企業另闢途徑以集體協商(collective bargaining)方式擴張工時彈性,企業能否通過工會的把關,才是關鍵所在。

「去管制化」(deregulation)來自新自由主義的崛起與擴張,以區域性和全球化的自由貿易為載體,強烈衝撞各國政府治理的思維與運作,已然成為全球接軌的通行證。去管制化不僅是國際間貿易籓籬的撤除或投資障礙的清理而已,更是擴展到政府對內管理角色功能的全面改造工程。此次法國工時的改革,其最大的意涵即在於法國政府面對全球化競爭壓力,重新檢視政府在勞動基準的干預空間與勞資自治空間的平衡問題,而不再堅持政府的管制性角色。法國政府預估,新的工時制度可望提高經濟成長率0.3﹪,創造5萬個工作機會,逐步降低失業率,從當前的7.5﹪在2012年降至5﹪。勞動者則因提高工時而增加工資所得,對勞動者同樣有所助益。

平實而觀,法國工時變革的幅度雖大,卻以溫和的方式進行,充分顯現政府的靈巧與智慧。執政者為避免引發激烈的社會抗爭,因此對既定的勞動基準並未調整,每週35小時依然是正常工時的基準,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時,其工資為1.25倍。每週可提高工作時間為48小時;每個工作天加班上限2小時,全年加班時數為400小時,全年工作天數可提高至235天。換言之,企業在人力運用上雖因工時鬆綁而或得利益,從而強化其競爭力,但其競爭力並非來自對勞動者既有利益的壓縮。此與一般論者認為「去管制化」即是放寬或降低國家勞動基準的簡單論述不同。筆者認為法國工時的重大改革具有三點啟示作用:

一、
面對全球化的競爭,勞動彈性化是無法迴避的趨勢,非典型用工型態的採行與工時的彈性調整,被視為企業生存與競爭的必要手段,政府的管制呈現退縮。而過去向勞動者過度傾斜的政策或法制,亦將隨全球化的快速擴展而面臨檢討。法國如此,日本如此,台灣又何能獨免。國際勞工運動與國際勞動人權組織對假借勞動彈性化進行勞動剝削的發展趨勢,雖然不時提出警告與抨擊,卻無力回天。國際工會網(UNI)曾經試圖與歐洲七大勞動派遣集團進行對話,藉以解決日益嚴重的僱用問題,卻遲遲無法獲得進展,由此可知,全球化在某種程度上已然成為勞動的叢林化。法國工時變革的可貴,在於政府向全球化傾斜的同時,並未放棄勞動基準的社會理想,而是將部分空間交由勞資自治,為被扭曲的「去管制化」提供一種健康的思維模式。

二、
法國的工會組織向來極為活躍與強勢,應是法國政府進行此次工時改革不敢變動工時基準的原因之一,而且足以承受延長工時所必要的協商責任,因此,筆者認為法國工時的改革有其社會條件,恐非他國所能複製,對台灣而言,更是毫無可能。國內產業工會的結構與體質,無力進行集體協商是不爭的事實,勞動者基本權益的保障主要依賴國家勞動基準的制定與實施,如果政府在勞動基準法制上退縮,無異宣告勞動者冬天的來臨。基此,政府在思考全球化的議題時,對於有關勞動市場去管制化的舉措,應格外謹慎。

三、
如果「去管制化」是面對全球化必要的工程,筆者認為工會法制的鬆綁應該先行,讓工會擁有更自由與自主的空間,在協商權與爭議權的行使上,也同樣獲得解放,才讓勞資自治在合理的環境中運作。當然,來自工會的自省、自覺與自立,永遠是工會必須誠實面對的家庭作業,而且隨著全球化的步步進逼,工會繳交家庭作業的時間已然緊迫。

綜觀上述,筆者認為勞資利益的調和是建構和諧社會的基礎,在國家面對全球化的挑戰與回應過程,任何有關勞動制度的變革必須在國家干預與勞資自治之間找到動態的平衡。當勞動者處於相對弱勢時,國家的勞動基準不僅沒有「去管制化」的問題,反而應適度向勞動者傾斜,才能保障勞動者的就業與生活。而當勞動者的集體力量足以確保其意志的實踐,勞資自治的空間則應隨之擴大,讓勞資雙方從互動中找到最有利的相互對待方式,並為自主的行為負責。

近來國內有關「去管制化」的主張震天賈響,不少經濟學者或研究機構建議政府大幅放寬勞動市場管制,甚至連是否以公權力繼續限定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也提出檢討,令人不禁為勞動彈性化議題的無限上綱感到憂心。其實「去管制化」代表遊戲規則的變動,也意味與規則有關族群的利益變動,是何其嚴肅之事,豈可率爾假全球化競爭之名而怠於政府保護勞動之責。法國勞動組織實力如此之強、勞動基準如此之高、企業全球化程度之深、國家失業率如此之高,對工時的彈性化改革尚且如此堅持國家法定工時的理想,台灣勞政部門應如何看待勞動法規鬆綁的主張,其實無待聒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