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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清海
[ 2013/02/04 ] 年金改革面面觀系列2

年金改革面面觀系列2
【洪清海/本會顧問】
 
勞保債務撥補
 
此次勞保改革,來自於勞委會要求財主機關逐年撥補7兆多的潛藏債務未果,媒體大肆報導勞保將於106年收不敷支,116年破產,引起各界關切與恐慌。經過近三個月的研究,政府提出改革方案,同意每年200億元撥補,以示負責。
 
姑且不論潛藏負債是實數或虛擬,社會保險以隨收隨付方式處理財務,本來就會造成過去服務債務,但只要基金流量沒有異常,這些債務的存在,並不會造成立即性的財務問題。換言之,社會保險並不需要像商業保險高額提存準備。勞委會要求逐年撥補,係基於長期財務平衡考慮,並非當前勞保財務已出現困窘。以目前勞保基金規模,加上「人口紅利」優勢仍在,勞保仍在快速累積基金的狀態,現在啟動改革,不敢言早,卻有餘裕的時間好好規劃,沒有急到如此窘迫。
 
既然改革源自於債務恐慌症,那麼政府就不能不面對潛藏債務。誠如多數工會幹部所言,勞保是強制險,制度由政府設計,費率與給付高低由政府決定,治理由政府掌管,其成敗自然由政府負最大責任。因此,由政府撥補債務,乃天公地道,責無旁貸。有趣的是,政府終於鬆口要撥補,其每年額度是200億,細節則尚待研究。這樣的額度,究竟有何意涵?是否足夠?頗值玩味。
 
101年版勞保精算報告來看,最適精算假設下之「過去服務攤銷數」為7.423%,未來服務成本為20.41%,合計為27.84%。如果以此計算,則政府目前應逐年編列約2500億元,而非200億。政府的攤銷數不及精算的十分之一,費率卻幾乎照精算來調整,所差者只是逐調,不是立即一次到位而已。這中間顯示的意涵,其一是政府對撥補的責任有所保留,其二則是政府確知潛藏債務沒有急迫性,其三是政府期望以降低所得替代率、修改計算基礎和延退等手段來減少撥補的必要性。
 
勞保精算未來服務成本為費率20.41%,那是在低估基金收益率為3%,高估平均餘命和評價利率等條件下的結果,最重要的是,此一費率是足以支持1.55%的替代率,和每年1.5%的投保薪資成長,以及以最高60個月計算平均投保薪資。換言之,如果把撥補責任全部歸由政府承擔,費率最高也不過是20.41%,與19.5%沒甚麼差異。
 
基於以上分析,可知如果基金收益提高,則19.5%的費率已屬高估;如果政府願意提高每年撥補額,縮短撥補期間,則勞保財務會因快速累積而更穩健。當然,如果要依精算結果主張費率為19.5%,那麼給付就該依精算維持現行替代率,並沒有下調的必要性。容許本人不客氣的說,如果改革是以民眾承擔責任為主軸,這種改革誰都會,根本看不到政府有何治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