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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清海
[ 2014/07/10 ] 台商怎麼啦
台商怎麼啦
【洪清海】

面對全球化與區域化經貿合作與競爭的衝擊,國內企業進行全球佈局的行動不可謂之不早,動作也不可謂之不大,然而在企業走向國際的行動中,我們卻清楚看到企業的遊牧心態並沒有太大的改變,多數企業選擇的發展路徑仍然以「比較利益」為競爭力的支撐點,缺乏創新和通路的構築,因此不論是西進抑或是南進,都面臨了諸多經營的難題與挑戰。力鵬紡織林文仲副董事長曾語重心長表示:「企業如果不上進,留在台灣是等死,西進是找死,南進則是不知死」,可說一語道破企業的生死門。最近看了一些有關海外台商的相關報導,我們除憂心台商經營環境的劇烈變化之外,不禁要問:「台商怎麼啦?」
 
站在工會的角度,我們看到過去企業大量出走造成關廠歇業所帶給勞工的傷害,也看到這些年來「台灣接單,國外生產」對就業市場的重擊,在GDP成長的背後,我們看到勞動所得的停滯與倒退,以及因分配不合理所造成社會不公平的現象。我無意對國際競爭壓力下困勉求生的企業進行道德評價,但基於企業經營風險終將轉嫁勞工分擔的現實認知,我認為有良心的企業在進行國際化的行動中必須關注勞動關係的均衡運作,重新審視勞動的價值與尊嚴的需求,才能從和諧的勞動關係中汲取企業永續發展的動能,並創造能夠讓勞工安身立命的友善職場。以下謹就有幾則關台商的相關報導略加解讀和評析。
 
一、大陸蘇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公佈「2013蘇州外商投資企業存活率情況調查」,台資企業存活率為64.32%,排名倒數第二,與排名居末的澳洲企業(63.46%)相差無幾。此一來自大陸地方層級政府部門的調查報告,雖然無法推論於全大陸地區,但以蘇州為台商重要聚落來看,仍具有指標性的意涵。相較於德國、日本、香港、新加坡、英國、法國等外資企業在蘇州的存活率達70-80%,台商本有同文同種的優勢,淘汰率卻高於其他外資,其中的問題頗值正視。從工會的觀點來看,台商在大陸投資失利,不僅會讓偕同赴大陸工作的台幹進退失據,也可能拖累在台母公司的營運和勞工的權益。低存活率所帶來的訊息,對國內有意西進的企業和勞工而言,凸顯了風險評估和謹小慎微的重要。
 
二、媒體報導大陸龍頭級企業崛起,台商與陸企在產業互補的空間縮小,競爭關係愈來愈高,排擠效應愈來愈明顯,而在此一形勢轉變中,出現了大陸企業「學習典範移轉」的現象,亦即過去以台資企業為師法對象,學習台資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的熱潮已然退燒,陸企轉向南韓企業學習經營之道。此一現象,凸顯了過去台資企業在管理上引以為傲的核心能力和經驗,已經不再閃爍光華,出現美人遲暮色衰愛弛的警訊,台商如果不能覺察此一時空的轉換,依然慣行勞動成本壓縮的技倆,終將在人力資源市場遭遇更大的難題。
 
三、今年四月間,東莞台資鞋業大廠發生嚴重的罷工事件,罷工人數近三萬人,引起極大的震撼。罷工起因於企業以基本工資標準為員工投保社保,將加班費、伙食費及其他津貼排除,以多報少損及職工權益,引起激烈勞資衝突。據瞭解,台資企業以基本工資投保,乃當地政府刻意模糊的執法空間,也是多數勞工要求現金入袋的結果,但於法實有未洽,因此當問題被凸顯出來並被放大檢視,對企業帶來的困擾和後續的賠償,就足以動搖到生存機會。對於此一爭議,我們不願對該家台資企業有所責難,因為這是台商的共業,但從事件進行反思,其實「以多報少」的問題應是從台灣移植到大陸,也應驗台資企業規避法令的慣行。此一事件之後,我們看到台商對大陸維權律師多所責難,並以「蟑螂」視之,不禁令人對台商的反思能力感到憂慮。
 
四、今年五月間,越南因與中國南海爭端問題引爆排華暴動,台商及外資企業在燒搶中受創不輕,越南政府雖於事後逮捕滋事份子和進行賠償事宜,但對歷經生命威脅和心血付之一炬的台商而言,心中的苦楚當非外人所能體會。整體看待此一事件,受害台商和其他外商雖是「火燒山,累到猴」,相當無辜與無奈,但從深層來探索暴力的背後,其實與外資企業在勞務管理和勞動條件上的壓抑,形成一股潛藏而流動的相對剝奪感有關,這股鬱積的情緒藉由民族意識的觸媒而快意燃燒,外資企業終究受到反噬。持此一觀點者,尚非少數,本人無意在傷口灑鹽,但企業國際化佈局因市場或勞動成本所得之利益,適度分享給辛苦勞工,並採行人本管理,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勞資倫理,台資企業如果不能遵守此一行為規範,縱然沒有暴動,野貓式罷工也可能隨時出現。
 
五、最令人傻眼的是,六月中旬台商協會透過海基會行文大陸海協會,就廣東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條例草案」提出下面四點訴求,希望能修改或暫時擱置。 
1.企業工資及內部管理運作如均須集體協商達成,不僅嚴重違反市場競爭原則,亦將使企業喪失自主經營權;  2.企業向員工代表披露年度生產經營及效益情況,嚴重違背企業經營原則,違反與客戶間的保密協定,開啟與客戶或競爭者無盡的法律爭端。  3.企業集體合同協商違背市場經濟規律,對優秀員工無法獎勵,對怠惰員工無法處罰,令企業失去競爭力。 
4.該條例草案內容與現行規定相重複或牴觸,可行性極低,一年一次協商,每年最長將耗費105個工作天進行集體協商,企業與員工均無法專注於生產及管理,期間若衍生怠工或罷工,更將造成社會動盪與不安。
 
台商此一舉動,不僅不會有任何影響力,反而曝露台商對大陸勞動治標政策的無知,也凸顯台商對集體勞動關係的排斥與敵視。如眾所知,集體協商權乃國際核心勞動權利基準之一,台商竟然如此看待此一規範,除貽笑大方外,真不知何時又會被「騰籠換鳥」。
 
綜上,本文從工會觀點解讀近期有關台商的報導,用意不在批評,更不是唱衰,我們只是從經營者看不到或刻意視而不見的面向提出一些淺見,目的在提醒企業面對國際化的競爭,別忘了勞動關係的建構與運作如同能載舟覆舟的水,永遠必須有一個出口,不論是在國內,抑或是地球的某一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