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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勞動趨勢11
[ 2009/03/26 ] 金磚下的悲鳴 ─ 巴西違反核心勞動標準的觀察

      金磚下的悲鳴 ─ 巴西違反核心勞動標準的觀察   
【洪清海/本會策略委員會委員
 
巴西的嘉年華會,每年總能吸引觀光客如潮水湧入。在商業的包裝下,巴西以華麗的浪漫催眠,以熱情的律動搖醒,讓觀光客在半醉半醒間享受生命的淋漓酣暢。嘉年華會讓巴西賺取可觀的經濟利益,更讓其國際形象閃耀著歡樂與陽光。巴西近年來的經濟發展,在國際間受到極為正向的評價,被視為榮景可期的「金磚四國」之一,已成為國際投資佈局的一環。巴西這一塊金磚,閃耀著奪目的五光十色,很容易讓人在暈眩中忽視金磚底層的幽暗光影,也聽不到勞動者在金磚下的悲鳴。
 
2009311,國際工聯(ITUC)公佈巴西違反核心勞動標準(core labor standard)的觀察報告,讓全球看到巴西勞工在金磚下的真實臉譜。筆者僅就觀察報告的重點加以扼要整理如次:
 
一、            關於勞工結社權的限制
「自由結社」是國際勞工組織87號公約所揭示的基本勞動人權,巴西政府迄今仍未簽署該項公約。國際工聯觀察巴西勞工在行使自由結社權所受到的障礙,主要來自於政府、法庭及雇主。
 
()依巴西政府1943年公布的「勞動法綱要」(Compendium of Labor Law),巴西工會的組織區域以部門(sector)和職類為限,並不准予工廠層級的工會設立。而且各部門和職類在單一性(unicidade)的限制下,各地區只能成立一個同部門或同職類工會組織。至於全國性的總工會(union centres),則必須包括五個職類100個工會,工會會員人數達全國工會會員人數5%之門檻,始獲政府承認為合法中央工會。
 
()軍人、警察、消防隊員及國家公務員禁止組織工會。
 
()工會會員每年繳交一天工資為工會會費,依比例分配給地區工會及中央總工會,其中20%扣存在勞工部充作就業和工資基金。
 
()法庭對「反工會歧視法」(anti – union discrimination law)的違法爭議,處理速度極為緩慢,每年高達200萬件的爭議案件讓法庭無法負荷。工會幹部遭違法解僱之爭議,50%案件費時510年始能定案。
 
()雇主對工會充滿敵意與歧視,以黑名單、暴力、解僱及炸彈攻擊工會幹部的違法行為屢見不鮮,尤其鄉村地區的雇主更歧視工會組織。
 
二、            有關協商權的障礙
巴西政府於1952年即簽署98號國際勞工公約,工會的集體協商權獲得法律保障,但國際工聯認為巴西工會在集體協商的行動,仍受到諸多不合理限制。
 
()集體協商以勞工部合法登記之工會為限。
 
()集體協商之項目及內容受到不合理限制,例如工資協商,必須符合生產力、股利分配、全國工資水準,物價上漲等實際變動情形。
 
()公共及公私混合企業,禁止進行工資項目的集體協商。
 
()轉包契約(subcontracted)的承攬企業不受集體協約之約束。
 
()有關爭議的自願性處理機制,如調解、仲裁等仍未被納入自願協商項目。
 
三、            有關爭議權的限制
巴西公務員及勞工的爭議權受到憲法保障,國際工聯對此表示肯定,但因相關規定仍欠周延,以致爭議權的行使仍受到阻礙。例如法律規定雇主不得對爭議中的勞工採取解僱或替代行為,但違法情形仍多。有關罷工中禁止工會人員在工廠出入活動的「禁止令」(prohibitory ban),也成為雇主引進法庭力量干預爭議行為的工具。加上法庭對勞動爭議的冗長處理程序,也大大削弱勞工爭議權的實際作用。
 
四、            有關就業公平與歧視
國際工聯對巴西魯拉(Lula)政府在公平報酬(equal remuneration)上的改革行動表示肯定,但對於大量存在的兩性就業歧視,以及非裔巴西勞工及原住民勞工在就業上的劣勢,則認為政府未提供必要的協助。儘管政府大力推動「尊嚴勞動國家」的改革,結合「全國女權委員會」(CNDM),「消除歧視的三方工作團隊」(GTDED)以及總統府反歧視三方委員會等組織,全力掃除種族、性別因素對雇用與職業的干擾,但事實發現女性勞工仍以低階工作為主,而非裔巴西勞工則因缺乏技術,只能被迫從事低薪工作。目前仍有70%非裔巴西勞工的工資低於貧窮線。
 
五、            童工的剝削
巴西勞工法規定最低就業年齡(minimum age)16歲,但實際上517歲從事經濟活動的童工人數高達540萬人。其中59歲的童工人數25萬人;1014歲童工約180萬人。童工有五分之三從事農業經濟活動,每週工時約18小時。約有50917歲之女童工被迫從事與性有關的經濟活動,受到嚴重的性剝削。另有50萬童工則成為家事工作者。
 
根據2006年巴西教育部門統計,小學入學率為95%,但中學入學率男性為42%,女性為50%。失學的青少年不是淪為街童,就是進入被剝削的低階經濟活動之中。目前巴西政府已採取家庭工資補助等多項計畫,鼓勵家庭讓青少年接受教育訓練。
 
六、有關強迫勞動(Forced Labor)
巴西政府嚴格禁止強迫勞動行為,但國際工聯觀察發現「奴工」仍客觀存在於農業經濟活動中,人數估計約有4萬人之多。2006年獲解救之奴工人數達24000人。
 
由於人口販賣及運送的違法行為仍然猖獗,女性被迫從事性交易活動之情形時有所聞,巴西政府已採取嚴厲掃蕩行動。
 
對於巴西違反核心勞動標準的缺失,國際工聯除向巴西政府提出警告與建議之外,並建議「世界貿易組織」(WTO)和「國際勞工組織」(ILO)共同監督與協助巴西政府採取必要的改革。
 
國際工聯(ITUC)是當前最重要的國際勞工組織,有157個國家312個全國性工會加入其中,是全球17仟萬名受雇者的代言人。國際工聯對各國核心勞動標準的觀察報告,除被視為各國勞動人權的真實指標,影響到各國的形象外,並可經由世貿組織有關工會政策的審查,對各國在貿易活動上給予杯葛,因此具有實質的警示與引導作用。
 
筆者看完巴西的報告,腦海中久存的嘉年華會映像之美,竟然在瞬間快速消褪,而停格的畫面閃動著一張張扭曲的勞動臉譜,粗糲而陌生,我開始擔心今夜將莫名其妙為此而難以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