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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清海
[ 2011/11/08 ] 工時帳戶與彈性工時

工時帳戶與彈性工時
【洪清海】
 
2011113日,馬英久總統前往竹科向科技大老請益,會中中美矽晶盧明光、聯電宣明智和友達李焜耀等重量級老董,相繼提出「工時計點」和彈性工時鬆綁等具體建議,以解決無薪休假和產業人需求變動等問題,引起各界關注。
 
馬英久總統當場正面回應大老建言,指示勞委會速就彈性工時作法舉行公聽會,並思考我國情況進行適度調整。至於道德勸說企業儘量避免放無薪假的新聞,反而被忽視了。
 
在總統大選之前,馬英久總統具有總統參選人身份,其公開行程難免被解讀為選舉取向,因此對科技大老建言的回應,自然不排除有選舉的考量。不過,有趣的是,勞委會官員在會後的反應,則直接點出勞資協商和修法的磨合的難度;至於部份勞工團體則一邊抨擊企業「貪得無饜」,一邊憂慮法律鬆綁將使勞工權益如遭「土石流」般嚴重受損。
 
「工時計點」或「工時帳戶」的構想,來自德國企業的作法,其推動係經勞資集體協商訂定。由於國內尚無詳細資料,也無實證報告,因此難以理解其操作的細節。中美矽晶盧明光的建言,強調將員工在不景氣時期減少的工時計帳,以保障不影響員工正常薪水,之後在於景氣恢復時以加班點數扣回,讓企業可免於裁員或實施無薪假。我認為企業經營者有此想法,算是還有良心,也是可以商討的議題,工會沒有必要未弄清楚之前就斷然拒絕。我認為,其中應進一步釐清和商榷之處有:
 
第一 國內勞工薪資有可觀比例來自加班費,實施工時計點雖保住工作和固定薪資,確減少浮動薪資的收入,勞工的薪資仍然受到影響。而且景氣恢復時的加班,不是多掙點生活費,而是在償還勞務,其中苦悶不難想像。
第二 依勞基法規定,加班費是以正常工時工資的1.33倍、1.66倍或2倍計算,不景氣累積的工時如以加班工時等數扣回,而沒有加權折算的話,對勞工不公平。
第三 回扣工時是否仍受法定加班時數上限所限制,必須先予釐清。
第四「工時計點」涉及勞動契約變更,必須獲得勞工同意,或以集體協議商訂定。國內勞資力量失衡,勞工根本沒有拒絕的餘地,也不排除被濫用的可能。
第五「工時計點」的最大作用,在於取代裁員或無薪假,避免勞工就業和薪資的立即損害,但其本質同樣是將企業經營風險轉嫁勞工,除非必要,不值鼓勵,更不能成為常態人力調整模式。
第六 勞委會以主管機關立場,有責任蒐集國外「工時計點」的完整資訊,提供勞資雙方參考。操切過急,可能治絲益棼。
 
至於將現行彈性工時擴大為年度總工時的變形利用,根本是拿勞工的健康、安全和家庭生活當祭品,是典型新自由主義的傲慢與野蠻。勞委會對這樣的建議,明知根本與國際核心勞動基準相悖,竟不敢直言不可行,還要召開沒有共識可能的公聽會,可見科技大老發言的重量。